730问答

Cherry Zhang 发表于2021-06-15 15:08

无档案保管权企业拆封员工档案

2009年,外企(无档案保管权)帮员工申请招调工,根据当时深圳的招调政策,由企业开具商调函把员工档案调出,且应相关劳动部门要求开封员工档案查验资料。招工调入深圳户籍后,企业因无档案保管权,把档案给与员工个人保管。

2016年深圳取消干部身份认定,深圳人才中心接受深户人员的档案,但前提是在职的单位非本人送交档案。

2021年,员工即将离职,提出让企业把自己的档案送深圳人才中心保管,因为老家的原档案保管单位已改组,亦推脱不接受已经调出的档案。

员工在意的是在老家内地的工龄,通过个人档案对工龄进行确认,才能转移异地养老保险;如果没有挂靠到人才中心,档案将被认定为死档,影响内地那段工龄的认定从而影响退休的福利。

面对此案例,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是否有义务帮员工送档?另外企业曾经开封员工档案(但是没有动里面的材料),到时候员工耍赖说企业把她的某材料弄丢影响退休福利从而申诉,企业是否有什么方法规避当中风险?

备注:该员工即将离职,3年左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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