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ie 发表于2016-09-23 10:36
员工违纪处罚
因为员工多次委托他人代打卡,在考勤上弄虚作假,公司规章制度明文规定考勤作假是给予记过处分的……我们现在才通过监控发现这事,可以以代打一次记过一次这样子来处分她吗?公司也规定记过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现在就是想要以累计三次记过直接开除她,请问有风险吗?主要是想问针对她一次代打卡就给一次记过,现在连续给她三个记过处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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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14:28:20 补充内容:
规章制度没有写明次数,只写了代他人考勤及在考勤上弄虚作假者给予记过处分,我们是现在才从监控摄像头上发现连续几个月多次有这种现象的,想知道这样子针对一次代打卡就出一份记过,连续给她三次记过有风险吗?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但是有该员工签收员工手册的签名。
回答
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代打一次就给一个记过?如果没有,通常会认为发现一次可给予一次处分;如果有,则可以按次数给予处分。另外,要注意规章制度有没有经过民主程序。
没经过民主程序已经有风险了。至于代打卡,因为没有规定按次数记过,对仲裁员来说,有可能会认为你们连最初的记过都没做过,也就是没有教育过,就直接累加,极有可能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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