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Mandy 发表于2022-12-01 18:02

员工自主提出不再做现有岗位应当如何处理

某员工主动提出,说他经综合考虑,不想再担任目前的岗位,时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其目前岗位是管理全国的销售经理,他提出要1月1日以后做区域经理,问题目前公司各个区域已经有销售经理在岗,因为公司领导理解他的这种行径和提议视同辞职,但我持有不同的意见,认为他并没有辞职,还是需要与其安排待岗或者协商解除。请问我的理解对吗?如果可以通过待岗处理,待岗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待岗可以按本市最低工资发放,那么是否可以待岗满12个月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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