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A 发表于2022-12-27 16:48
员工“阳”了,未正常出勤,公司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工资?或者要求员工休年假,或者凭医院证明或者阳性证明
员工“阳”了,未正常出勤,公司是否可以拒绝支付未出勤工资?或者要求员工休年假,事情假(无薪)或者凭医院证明或者阳性证明休病假。
另外对于员工的阳性证明,以什么为标准? 员工的自测抗原,还是政府的核酸检测结果?
如果员工不认可公司的处理方式,公司该如何应对?
回答
1、2023年1月8日之前,员工因为阳性确诊隔离,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出勤支付工资,不得安排员工休年假,事假或者病假;2023年1月8日之后,员工因为阳性确诊居家自我照护的,有病假单的发放病假工资,没有病假单的,公司可以考虑安排年假。
2、员工阳性的证明可以是抗原或者核酸检测结果;
3、如果公司的处理发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员工不予认可或者拒绝执行,公司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予以处理;但是如果公司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员工有权向公司予以主张。
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5. 劳动者请求新冠肺炎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如何处理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工资报酬,应予支持。 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