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an.liu@dfre.com.cn 发表于2024-01-15 16:06
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到期终止为理由终止劳动关系违法吗?
公司与员工先后签订了两次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公司与员工协商N+1未果,员工主动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同意,出具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员工签字办理离职。公司按照合同到期终止给与N补偿金。是否违法?
回答
在公司已经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予以签订。公司未予签订并终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终止,公司需要承担支付2N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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