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coco 发表于2024-07-03 17:48

员工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会触及经济性裁员的程序不合法的问题

如果员工同意按《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否还触及到《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所提及的经济型裁员呢?


比如,协商的员工已经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裁员的人数或比例问题,但如果员工都同意协商,公司就没有就裁员原因进行报备。以后他们如果反悔,是否可以以公司没提前告知工会或相关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涉及程序不合法的问题告公司导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不生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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