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ce 发表于2021-01-19 15:57
产假与年休假
1、休放产假当年度是否还享有年休假?
2、如享有年休假,除法定年休假外的公司福利假,是否可以不予休放?
-----------------------
2021-01-19 17:01:53 补充内容:
3、如不享有年假,已休放的年假是否能以事假扣回?
回答
1、休产假当年度仍然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因为法律并没有将休产假作为排除带薪年休假的情形,法律依据如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公司福利带薪年休假,如果规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除非规章制度已经将休产假列为排除情形之一,否则,也不能取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公司福利带薪年休假,如果规定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除非规章制度已经将休产假列为排除情形之一,否则,也不能取消。
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