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皮珊 发表于2023-10-26 15:51
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上海的公司与员工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又续签了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这个第三份的固定期限合同要到期了,请问公司是否可以 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为由,终止合同,给予经济补偿N?
谢谢!
回答
根据上海地区实践,第三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可以终止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需要注意该员工不存在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况,否则仍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发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