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问答

yanxing_zhou@cham.honda.com.cn 发表于2023-11-10 09:28

医疗期间的工作安排

【背景】生产工张三由于颈椎病断断续续病休(平均一个月休三天),他的医疗期是6个月,24年3月医疗期计算期间满。张三出勤时,又声称不舒服,不能从事生产工的工作,一直在休息室休息。

【咨询】1.公司能否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从事生产工)解除劳动合同?

2.如不能,公司可否作如下操作:如员工身体不适可申请病休;员工如出勤,则视为康复可正常上岗,公司可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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